《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在國務院公報或者部門公報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各類公文與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專輯
政府工作報告
關于云南省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云南省2007年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08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許前飛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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